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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2025年度研究课题(预立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时间:2026-05-08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2025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研究课题立项和预立项名单的公告》,为规范课题管理,做好2025年度研究课题(预立项)结题验收及正式立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

(一)材料提交:课题组在2026年5月30日前向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提交结题验收鉴定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课题,按撤项处理。

(二)专家鉴定: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提交材料进行鉴定验收,经鉴定验收合格的预立项课题,将由中心统一发放正式立项文件。

二、结题材料

各课题负责人须提交以下两类材料:

(一)学术成果(满足其中1项即可)

专著:以本课题研究为主题的专著1部,由省级及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不含论文集、教材)。

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CSSCI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特别要求:成果发表必须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成果须标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及课题立项编号”。

(二)结题报告

提交不少于10000字的课题结题报告1份。

三、报送材料及方式

(一)纸质材料

1.学术成果原件及结题报告,结题报告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学术成果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论文成果)或专著封面+版权页+CIP页复印件(专著成果)。

(二)电子版材料

将上述学术成果复印件扫描合成1个PDF文件,连同Word版结题报告,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课题编号+所在单位+负责人姓名”。

(三)邮寄及联络信息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浙江树人学院综合楼401室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办公室(收)

联系人:王老师 17767732150

电子邮箱:szcxzx@zjsru.edu.cn

四、立项及撤项说明

1、经鉴定验收合格的预立项课题,将由中心统一发放正式立项文件;

2.未按期完成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通过鉴定的预立项课题,到期自动终止,不再予以正式立项。

请各位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成果要求推进研究、备齐验收材料,确保顺利完成结题验收及立项认定工作。

附件: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课题结题报告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浙江树人学院)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