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2025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研究课题立项和预立项名单的公告》,为规范课题管理,做好2025年度研究课题(预立项)结题验收及正式立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
(一)材料提交:课题组在2026年5月30日前向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提交结题验收鉴定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课题,按撤项处理。
(二)专家鉴定: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提交材料进行鉴定验收,经鉴定验收合格的预立项课题,将由中心统一发放正式立项文件。
二、结题材料
各课题负责人须提交以下两类材料:
(一)学术成果(满足其中1项即可)
专著:以本课题研究为主题的专著1部,由省级及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不含论文集、教材)。
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CSSCI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特别要求:成果发表必须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成果须标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及课题立项编号”。
(二)结题报告
提交不少于10000字的课题结题报告1份。
三、报送材料及方式
(一)纸质材料
1.学术成果原件及结题报告,结题报告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学术成果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论文成果)或专著封面+版权页+CIP页复印件(专著成果)。
(二)电子版材料
将上述学术成果复印件扫描合成1个PDF文件,连同Word版结题报告,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课题编号+所在单位+负责人姓名”。
(三)邮寄及联络信息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浙江树人学院综合楼401室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办公室(收)
联系人:王老师 17767732150
电子邮箱:szcxzx@zjsru.edu.cn
四、立项及撤项说明
1、经鉴定验收合格的预立项课题,将由中心统一发放正式立项文件;
2.未按期完成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通过鉴定的预立项课题,到期自动终止,不再予以正式立项。
请各位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成果要求推进研究、备齐验收材料,确保顺利完成结题验收及立项认定工作。
附件: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课题结题报告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浙江树人学院)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