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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专项课题立项公告

浏览:时间:2023-05-24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以下简称“中心”)确定了2023年度专项研究课题的四个研究方向,具体是民办高校党建研究、民办高校意识形态研究、民办高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一体化建设与成效评估研究、民办高校思政工作研究等方向,面向全国高校实行公开申报。经专家委员会匿名评审、校内专家会审、公示等程序,决定立项课题24项:其中重点资助课题4项、一般资助课题11项、成果资助课题9项,具体立项名单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课题研究应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提高研究质量。课题负责人须按照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2023年度专项研究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二、经费管理

为鼓励和支持民办高校党务工作者和思政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多出学术精品,“中心”实行资助+成果奖励的资助制度。资助标准为:重点资助课题为2万元,一般资助课题为1万元,成果资助课题按后期成果予以奖励。课题立项后预支付重点资助课题1万元、一般资助课题5000元作为启动资金,后期根据研究报告结题鉴定质量和科研成果予以支付资助余额和成果奖励;成果资助课题按照结题成果予以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三、成果要求及结题评审

1、结题成果要体系完整,严守学术道德规范。最终研究成果以结题报告和成果要报形式提交,重点资助项目负责人需总结本方向所有课题成果并形成成果总结要报。结题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成果要报字数为3000-4000字,相关成果须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成果发表时必须标注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资助”。

2、按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有关课题管理的规定,接受“中心”的管理,“中心”将择期举行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结题评审等会议。希望各课题组扎实做好课题过程管理和研究工作,高质量地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3、结题报告及成果要报提交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成果总结要报提交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论文发表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领导批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4、课题组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提交鉴定材料,“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鉴定,评审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5、其他事项

课题研究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研究方向及研究内容,不得随意拖延研究期限。“中心”将与课题负责人签署《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课题立项协议书》,一式两份,请课题负责人将签好的协议书于6月2日前邮寄到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97011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浙江树人学院行政楼311室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浙江树人学院)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