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2023年度专项研究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课题负责人:
为保障2023年度专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年度课题结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
(一)课题组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提交结题鉴定材料(电子版+纸质稿1份);重点资助课题项目负责人需总结本方向所有课题成果并形成总结报告(电子版+纸质稿1份)。
(二)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课题评审鉴定;
(三)课题结题鉴定结果将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结题材料
(一)格式要求
结题鉴定材料参考《课题结题报告》(附件1)。
(二)材料提交
结题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前,重点资助项目的成果总结提交时间为2023年11月30前,课题结题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729687344@qq.com,邮箱主题为“课题结题+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电子版材料统一使用word文档和pdf文档,文件夹名称为“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标题”。纸质稿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浙江树人学院行政楼311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97011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浙江树人学院)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