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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浏览:时间:2024-04-11

关于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全国社科类社会组织、高校科研单位有关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推进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提升创新发展工作水平,现根据教育部思政司2024年工作要点和中心建设任务要求,启动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专项研究课题。有关申报工作的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坚持“情”“真”“意”“切”,发挥中心课题示范引导作用。为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发展提供高水平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指南

1.高校党建研究方向

(1)民办高校党建“整固提升”工程研究

(2)民办高校基层党支部工作难点及对策研究

2.高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一体化建设与成效评估研究方向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群建设研究

3.高校思政工作研究方向

(1)高校辅导员新质思政工作能力研究

(2)民办高校学生特质及群体画像研究

(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界定及对策研究

4.高校意识形态研究方向

(1)人工智能背景下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观念的变化及对策研究

(2)人工智能赋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路径及应用场景

课题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以上主题开展研究,研究成果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所有课题实行统一申报,分类评审,经专家评审后予以立项。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中心规划课题,有国家、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2022年、2023年已在中心立项的研究人员,本年度将不再立项。

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时间从 2024年4月11日至43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10月30日,从立项批准之日起到递交结项审批材料为止,到期不能完成即做撤项处理。

五、结题条件

结项成果形式为对策研究报告,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结果予以公布。

六、资助形式

按每项0.5-5万元标准资助,经费下拨额度与成果质量因素。

成果形式

质量评价

资助额度

备注

研究报告

主要观点被中心采纳的项目为“合格”

资助0.5万元

资助金额可累计,总金额不超过8万元。

发表论文

浙江树人学院学报

追加0.5万元

北大核心

追加1万元

C刊

追加2万元

领导批示

市厅级

追加1万元

省部级

追加3万元

国家级

追加5万元

备注:

1、项目资助资金根据结题鉴定质量予以一次性资助和奖励。

2、发表论文、市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等成果作为后期追加认定形式予以资助,总资助额度不超过8万元;

3、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论文发表及领导批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4、相关成果必须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且必须标注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及立项课题编号”。

七、申报方式

课题实行网上申报,发送至统一邮箱;

申报材料为:《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专项课题申请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专项课题活页》,文档名称统一为学校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浙江树人学院行政楼311

电子邮箱:729687344@qq.com

联系方式:0571-88297011

附件:1.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

2.2024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浙江树人学院)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