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委托课题管理办法》和《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研究课题申报通知》要求,经公开申报、网络初审、会议终审,现将2025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研究课题立项和预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本年度研究课题立项26项,预立项23项。
为了更好开展课题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完成要求
1、课题研究应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提高研究质量。课题负责人须按照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2025年度研究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2、年度研究课题(立项)请于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研究报告,逾期未完成的将作撤项处理;后期成果发表和出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
3、年度研究课题(预立项)请于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课题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以申报课题为主题出版或发表的专著(省级以上出版社)、核心期刊论文(CSSCI来源、CSSCI扩展、北大核心)中1项和结题报告1份,报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鉴定验收并发放正式立项文件,未获得正式立项的研究课题(预立项)到期自行终止。
二、经费管理
为鼓励和支持民办高校党务工作者和思政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多出学术精品,将实行课题资助+成果奖励的资助制度。资助标准如下:

三、成果要求及结项评审
1、结项成果要体系完整,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各课题研究成果以结题报告形式提交;结题报告字数要求10000字以上,相关成果须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成果发表必须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并标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及立项课题编号”。
2、课题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鉴定材料,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鉴定,评审结果将进行网上公布。
四、其他事项
1、课题研究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研究方向及研究内容,不得随意拖延研究期限。
2、课题负责人需签署《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课题立项协议书》,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一式两份)于6月15前邮寄到浙江树人学院,请使用EMS邮寄。
3、课题相关事宜,以本公告为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388893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浙江树人学院综合楼407室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浙江树人学院)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