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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2026年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浏览:时间:2026-04-30

各有关单位、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委托课题管理办法》和《关于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2026年度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要求,经公开申报、网络初审、会议终审,本年度立项课题分为立项资助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两类,共75项。其中一般立项资助课题36项,自筹经费课题39项。

为了更好地开展课题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管理要求

1、课题研究应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提高研究质量。课题负责人须按照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2026年度研究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2、年度立项研究课题须按时完成阶段性材料报送:请各课题负责人于2026年12月31日前,登录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课题申报系统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于2027年6月30日前登录同一系统提交结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及相关研究成果。凡逾期未完成线上报送及材料提交的,一律按课题撤项处理。填报网址:http://sczx.javbon.com/admin/

3、所有研究成果须与申报课题主题密切相关,且必须标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及立项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须为成果的第一作者。

4、课题研究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研究方向及研究内容,不得随意拖延研究期限。

5、课题负责人需签署《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课题立项协议书》,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一式两份)于5月15日前邮寄到浙江树人学院,请使用EMS邮寄。

二、经费管理

1、立项资助课题由课题主管单位给予专项经费资助,按预算执行与绩效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及虚列支出。结题后拨付课题研究经费0.3万元/项,研究成果可按对应成果质量标准申请资助。

2、自筹经费课题:准予立项,不拨付专项资助经费,研究经费由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自行筹措,按立项要求完成研究任务、正常参加结题评审,研究成果可按对应成果质量标准申请资助。

成果资助参照表

(按每项0.2-1万元标准资助,经费下拨额度与成果质量核定)

成果形式

质量评价

资助额度

备注

发表论文

浙江树人学院学报

追加0.2万元

资助金额可累计,

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

北大核心

追加0.5万元

C刊

领导批示或采纳

市厅级

追加0.3万元

省部级

追加0.5万元

国家级

追加1万元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388893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浙江树人学院思创中心综合楼401室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

2026年4月30日